近日,呼和浩特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拨付了两笔免息借款资金给下属企业,其中呼和浩特市康农农资服务中心获得扶持资金10万元、内蒙古车辆交易所获得扶持资金50万元。这两笔资金用于支持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2024年,呼和浩特市供销社正式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市社理事会委托合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单独资金账户,做好合作发展基金收支核算。呼和浩特市供销社制定出台了《呼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呼供销发字〔2024〕29号),从基金来源和使用条件、申报和评审、监督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监督体系。
截至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账户已注入资金70万元,作为支持基层组织和为农服务项目建设、社有企业综合改革和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等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项目的专项资金。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供销社将充分发挥合作发展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鼓励和支持为农服务项目建设,推动供销社基层做实、产业做强、服务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