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自治区人事厅印发《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法字[2000]16号),同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到2000年末,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基本理顺,人员编制及行政经费初步落实。全区12个盟市、88个旗县级供销社中,有8个盟市、40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3个盟市、15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费由财政差额补贴。
2000年3月,自治区人事厅印发《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法字[2000]16号),同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到2000年末,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基本理顺,人员编制及行政经费初步落实。全区12个盟市、88个旗县级供销社中,有8个盟市、40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3个盟市、15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费由财政差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