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批转自治区供销社等四部门关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改革方案报告的通知》(内政发[1988]47号),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变成自治区政府管理的经济组织。当年,上缴国家税费总额达16338万元,实现利润净额为9569万元。1988年10月自治区供销社召开了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中断24年的供销社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才得到恢复。
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批转自治区供销社等四部门关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改革方案报告的通知》(内政发[1988]47号),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变成自治区政府管理的经济组织。当年,上缴国家税费总额达16338万元,实现利润净额为9569万元。1988年10月自治区供销社召开了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中断24年的供销社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才得到恢复。